音乐表演专业以“艺术学学士”为学位授予标准,构建了“三平台、多模块”的课程体系,包括通识课程平台(含通识必修与通识选修)、专业课程平台(涵盖学科专业基础课、专业核心课、专业选修课与跨专业选修课)以及职业生涯课程平台,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,设置了包括艺术实践周、毕业音乐会、毕业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在内的多层次实践教学体系,突出“应用型、创新型”人才培养特色。